受四川奥赛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年产500吨氧化氮硫杂茂生产线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吨氧化氮硫杂茂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奥赛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眉山经济开发区扩区(眉山市东坡区象耳镇五里墩)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项目在原有厂房内,新增两个反应釜及辅助设施,建设年产500吨氧化氮硫杂茂生产线。
建设性质:扩建
总投资:15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眉山经济开发区扩区(眉山市东坡区象耳镇五里墩)
联系人:吴 政
电话:18090075530
电子邮件:1390505657@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单位提供技术资料→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概况→工程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资料和现场踏勘情况,预测评价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环境保护问题,论证项目可行性。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拟通过公众参与了解项目所在地周边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公众对当前建设区域的环境状况满意程度;
2. 公众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
4.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对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的作用;
5.公众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最关心的问题;
6.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带来的最大不利因素;
7.从环保角度出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持何态度。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本项目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后附件。
下载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